“所以,大哥你最后是怎么赢的啊?”
拉提斯坐在床边,两只眼睛已经开始冒火了。
不过我特地卖了个关子,然后指着窗边。
“啊,我喉咙疼呢,如果有人能给我买个苹果的话喉咙说不定会舒服点。”
“诶~大哥你太过分了!”
说完拉提斯就跑下楼买苹果去了。
不过我好像没说过拉提斯是谁。
你们应该见过,就是那个被拖进巷子里被打桩机好好伺候了一顿的那位。
这家伙本质并不坏,只是被人教唆之后脑子一热才来找我麻烦的。
而之所以会找上我还一口一个大哥,大概是因为我讨伐了怒焰领主。
原本应该死在熊掌下的我,实际上在等爱莉小姐的助攻,同为见风骑士,我多少还是能测出爱莉小姐赶到的时机。
于是在最危急的关头,爱莉小姐朝我脚下发射了一枚风压弹,打断了领主的攻击的同时,借助踏风可以乘风而起的特性,我顺势冲刺接近了领主的喉咙,然后把弩机抵在它的喉咙上,将这个弩弹贯进喉咙,随后的爆炸直接将领主的脑袋掀飞出去。
在那之后的事情我就不太清楚了,总之等醒来之后,身上总共受了几处深度烧伤,还有爆炸造成的断裂性骨折和轻微脑震荡,以及没有听说过的魔力过载,总之在原来的世界大概判个轻残应该是没问题了,不过这个世界,医术强悍。
“话说,大哥。”拉提斯把苹果递给我,然后问出了他积压了很多天的疑惑。
“你的伤明明已经全好了,为什么还要躺着呢?”
“这,这是因为我用了很厉害的药剂,现在还没有摆脱后遗症所以还动不了。”
“可是菲利普大叔说你只是魔力过载加上兴奋剂的刺激,这种程度的话躺两天就好了。”
什么!那个药剂竟然是兴奋剂吗,怪不得让我要听指示行动。
”但是你已经在床上第五天了,虽然店长大叔说只要你住这里就食宿全免,但我刚刚经过楼下的时候觉得他的表情有些怪怪的...”
嗯,事实上我在这个镇上大概就是这么个待遇,不仅是拉提斯一口一个大哥,基本上所有镇民对我的态度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
这一点在我一大早离开旅馆之后深有体会,据说这只熊死后,镇民就可以前往更深处的森林探索了,森林里的猎物也会逐渐多起来,而最重要的是,镇民可以继续发展畜牧业了,之前因为怒焰领主的存在,畜牧一直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里。
不过说实话,镇民门实在是太热情了,已经到了有些烦厌的程度...这么想虽然很不好但我并没有否认自己感受。
大概就是这个原因吧,在宣告了我们的胜利和委托完成之后,他们俩就急匆匆的带着炼金生物和熊的头颅离开小镇前往斯里卡城,现在只留下了一些钱和两封信,一封写明不得拆封,另一封则是交代了他们的去向,第一封信的作用。
【这封信是你的冒险者推荐信,有了这个你就可以去斯里卡城的冒险者公会那里领到你的身份证明和怒焰领主的讨伐赏金了,不要把信撕坏了啊!】
以及长达两页纸的来自爱莉小姐对大事小事的叮嘱。
我捂着脸,隔着纸张都能感受到就能感受到爱莉小姐爆棚的母性光辉啊,反而让我有种回归童年的错觉了。
不行,太羞耻了,这里面甚至有讲怎样洗贴身衣物比较省肥皂!
除此之外,还有爱莉小姐留下的一本笔记,非常厚实,前四分之一页写满了见风骑士的职业技能的练习方式,各种战斗技巧,甚至还附带了见风骑士各种分支适合的武器说明,粗粗扫了前三页之后,我发现绝大多数内容...爱莉小姐都没有教过我。
不过我倒是有所预料,毕竟爱莉小姐的战斗风格完全就是法师啊,而且还是打带跑的类型!完全就是觉得学了技能就万事大吉了!
但技能更像是键盘上的方向键,按一下技能就会发动,能组合出怎样巧妙的动作却完全靠自己发挥,总之,我现在的战斗力大概比半桶水还要半桶水。
后四分之三页则是完全空白,笔记里面还夹着一支钢笔笔,上面自带合成附魔,装进少许碳,注入魔力就可以自动生成墨水。
不过外形很朴素,外壳上的的镀金花纹基本脱落了,浓厚的年代感扑面而来。
在第一页,有人用娟秀的字体写着“海文.安德鲁斯”下方则是“献给我可爱的爱莉”。
安德鲁斯我记得是爱莉小姐的姓氏,海文这个名字在这边的语言里一般是男性的名字所以是爱莉小姐的父亲吗。
我翻到最后一页,发现这本书很突兀的断章了,作者写到这里就再没有落笔。
而这本书就这样送给了我,按照爱莉小姐在信里的意思,因为这里面的知识她已经用不上了,所以把这本笔记送给我。
这字里行间都透露着不详的暗示。
我提起笔,既然爱莉小姐把这本笔记送给我,而且还附赠了一支笔,大概是希望我继续写下去吧。
“额,写点什么好?我没有写过东西啊!”
总之一边搓头发一边榨干大脑也没想好要写什么,一直熬到了晚上,吃完了老板送的晚餐,我提前告知了老板第二天要退房的事情,结果老板离开的时候笑容非常灿烂...
在送走了老板之后,我带着马灯和装备,从窗口跃下,徒步几公里来到了曾经杀死了领主的地方。
领主死后,周围的环境被领主崩溃的魔力污染,逐渐化为了只剩下焦土的空地,估计短时间内无法修复了吧。
也是这个原因,这具尸体到现在也没有人过来清理。
不过这不是我要关心的,我微微下蹲蓄力,随后纵身一跃,在空中翻转一圈,稳稳的落在领主的腹部。
尸体上早就布满了割痕,四肢被肢解,胸腔和腹腔也敞开了一半,仿佛被什么生物啃食过一样。
而做出这件事的人,现在就站在它身上,准备再次做出同样的事情。
风刃切割的效率并不高,毕竟风本就是无法定型的事物,哪怕是尽全力将风痕凝聚在一条线上,释放的时候也会散开。
在战斗的时候这一招非常凶残,不会凝聚在一起的风刃会在敌人身上留下如同野兽撕咬一样的痕迹。
不过在分解巨大的尸体的时候却派不上什么用场,毕竟我需要的是可以一次性切开一具肉体的招数。
所以解体的作业并不顺利,不过说到底,我也不确定能不能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那是在杀死怒炎领主时碰巧看见了的东西。
大概大叔急着带着头颅离开也是因为我看见的东西的原因,只不过他应该不清楚,实际上他这么做已经没有多大意义了。
“找到了。”我提着马灯喃喃自语道,本来就不抱太大的希望,只是有些不甘心而在最后一晚孤注一掷的行动。
我拿出一块肮脏的亚麻布,把那个东西包住,然后快速离开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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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选择了一大早的马车,避开上午的人流高峰,毕竟我可不想看到一群人挤在镇口大声告别的场景。
不过送别的人还是有几个的,首先是自告奋勇帮我搬行李的老板,不过说是行李,其实一块一平方米的布就包完了,两套大叔留下的换洗衣物,爱莉小姐留下的笔记,和零散的一些小物件,除此之外就是我身上一把可以当钝器使用的手枪和一把用起来蛮趁手的短刀了。
另外就是已经在镇口等着我的拉缇斯。
“大哥,真的要走了?”
“嗯。”
我们的告别只用两句话就完成了,不过临走前,我还有件事要做。
“拉缇斯,走之前,我还要向你讨教一些东西。”说着我拔出手枪卸掉子弹,同时另一只手搭在短刀刀柄上。
“哦,大哥你想跟我打一架吗?事先说好,哪怕是大哥我也不会留手的。”
“就怕你留手了,尽管放马过来吧。”
于是拉缇斯兴致勃勃地拔出了他那把单手双刃剑。
三分钟后,我颓然的躺在砖石路面上。
不得不说拉缇斯的技术确实很强,从前到后他也没用几个技能,但他的战斗技巧却非常丰富,不愧是从小就积累起来的战斗经验。
同时也确认了我半桶水的战斗力。
“果然还是太弱了吗。”
拉缇斯出现占据了我一半的视野。
“不是哦,在我看来大哥你才很强啊,明明几天前很弱的,说得不好听点,我单手就能打赢,但是现在已经能和我过个几招了,以这样的进步速度,大哥你一定很轻松就超越我的,不,把我当做大哥的目标的话,未免太过自大了,毕竟我可没有勇气面对怒炎领主,更别提战胜它了。”
我能感受到拉缇斯说的话都是发自内心的,也许我真有他说得那么那么厉害吧。
“大哥你现在是我们镇的英雄,总有一天,你一定会成为全世界的英雄!”拉缇斯越说越兴奋,甚至开始帮我定下了超级宏大的愿望。
不过我必须回应他,毕竟被叫做大哥了不是吗!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我就试试看吧,去成为全世界的英雄。”
坐在马车上,我回忆着和拉缇斯的对话,突然觉得有点后悔,后悔当时脑子一热就答应了这个热血青年的豪言壮语。
毕竟我这种人,其实并不配当英雄的。
马车坐了两天,期间并没有遇到大的麻烦,只是第一次遇见了冒险小说里经常见到的新手怪物,史莱姆。
而且不是传统的史莱姆,而是圆溜溜看起来像半透明的皮球一样可爱的家伙,这种生物也算是魔兽的一种,但因为太常见而且通常比较弱,所以只是被当做普通的怪物处理。
马车的主人告诉我,要是缺钱的话,收集史莱姆的核心是来钱比较快的选择,而且他告诉我,去冒险者公会贩卖的话钱会更多一些。
说到冒险者公会的时候,不知为何他故意压低了声音,似乎那是个见不得光的地方。
当我问起为什么要这么小心的时候,他还特意叮嘱我,即使当了冒险者,也不要太过声张,尤其不要被斯里卡城那群卫兵知道了。
“他们会找你麻烦的。”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中断了这个话题。
期间我还想了解一些关于冒险者的事,不过他死活不愿意提,我也就没再讨这个无趣。
看起来冒险者在斯里卡城的待遇不太好啊。我开始有些担心未来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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